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Providing Health and Welfare Statistical Data"
發布於 2017-06-30 截止於 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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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 衛部統字第10625604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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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衛生福利統計資料使用收費標準」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十一條。 三、「衛生福利統計資料使用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hw.gov.tw),公告訊息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4樓 (三) 電話:(02)85906847 (四) 傳真:(02)8590604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衛生福利統計資料使用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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