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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防部

國防部公告:預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Act of Assignment for Officers and Noncommissioned Officers of the Armed Forces"

發布於  2018-04-25  截止於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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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420
國人管理字第1070006241

主  旨:預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及154條。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修正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21條。

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管理處。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 電話::(02)23116117分機637057

() 傳真:(02)85099579

 部  長 嚴德發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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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國防部 2018-06-27

民眾提問:第13條刪除,將影響年輕軍官晉升機會

一、為使現役人員均有向上發展機會,提昇士氣,爰予刪除不予調任上階職缺之限制。本條文對現役之軍官均公平對待。

二、任職期間擬調高階,依現行規定必須符合任職條件﹝官階、官科、專長、學歷、經歷﹞及任職基本、客觀因素,(考績、年齡、體格、生活環境及體力)。是以,只要符合上開條件及因素,均可納入候選及調占上缺資格。

國防部 2018-06-27

民眾提問:建議將不予調占上缺的限制刪除,以人事評議委員會方式,公平決議國軍人事陞遷。

國軍人事陞遷均有相關選拔機制,謝謝您的支持。

機關綜整回應

國防部 2018-07-09

綜整回應:

壹、民眾提問一:

一、為使現役人員均有向上發展機會,提昇士氣,爰予刪除不予調任上階職缺之限制。本  條文對現役之軍官均公平對待。

二、任職期間擬調高階,依現行規定必須符合任職條件﹝官階、官科、專長、學歷、經歷﹞及任職基本、客觀因素,(考績、年齡、體格、生活環境及體力)。是以,只要符合上開條件及因素,均可納入候選及調占上缺資格。

 

貳、民眾提問二:

國軍人事陞遷均有相關選拔機制,謝謝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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