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Test Standards for Veterinary Drugs" and Article 5 and 6 of "Charge Standards for Veterinary Drugs Licensing and Examination Fees"
發布於 2018-11-15 截止於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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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2日 農防字第10714725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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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及「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五條、第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六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之四。
三、「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及「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 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 電話:02-23431411
(四) 傳真:02-23047055
(五) 電子郵件信箱:dereck@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林聰賢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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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8年3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