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預告「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Surveillance of Machinery, Equipment and Appliances"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Governing Surveillance for the Regulated Machinery, Equipment and Tools)
發布於
2026-04-14
截止於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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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 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五項及第九條第四項。
三、 「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 )「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 為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於114年12月19日修正,其中第9條規定之市場查驗產品種類,業納入第7條列管產品。鑑於本案旨在強化市場查驗之產品種類及相關作為,及考量法規實施之急迫性,經本部審認有必要之情形,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
五、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
(二)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 聯絡人:李技正
(四) 電話:02-89956666#8224
(五) 傳真:02-89788147
(六) 電子郵件:yslee5566@osha.gov.tw
部 長 洪申翰
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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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預告「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4月14日勞職授字第1150251345號主 旨:預告修正「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勞動部。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五項及第九條第四項。三、「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四、為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於114年12月19日修正,其中第9條規定之市場查驗產品種類,業納入第7條列管產品。鑑於本案旨在強化市場查驗之產品種類及相關作為,及考量法規實施之急迫性,經本部審認有必要之情形,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三)聯絡人:李技正(四)電話:02-89956666#8224(五)傳真:02-89788147(六)電子郵件:yslee5566@osha.gov.tw部 長 洪申翰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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