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of "Regulations for Renting Social Housing of the Ministry of Interior"
發布於 2021-02-26 截止於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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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2月24日 台內營字第11008017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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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3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住宅法第25條第2項。 三、「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745 (四) 傳真:02-8771289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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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0年5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