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oshua 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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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並非全新設計,而是延續並補強數位發展部既有的防詐政策。
數發部已要求大型廣告平台於 24 小時內下架詐騙廣告、驗證廣告主身分,並建立透明度報告。
但詐騙與假投資資訊往往透過一般貼文與假帳號散播,本提案建議將責任擴大至整體平台內容,並要求強化假帳號管控。
同時,數發部雖已設立「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但目前多屬被動查詢,
本提案主張升級為「快速澄清與主動推播系統」,在疫情、天災或金融詐騙情境下,能即時提供正確資訊。
最後,數位素養與防詐教育雖已有宣導,但仍需制度化,納入《數位打詐法》以確保長期推動。
1.打擊詐騙、守護荷包:
台灣詐騙案件年年攀升,假投資、假交友、假貸款廣告充斥,造成每年數百億的社會損失。許多民眾甚至因為相信網路廣告而傾家蕩產。
若沒有專法規範,平台往往推諉責任,受害者求助無門。
2.防止假帳號操控:
大量詐騙帳號與人頭帳號存在,這些帳號常用來大規模推送詐騙廣告或假投資資訊。
若能透過法律要求平台強化驗證機制,就能降低詐騙散播速度。
3.避免謠言與恐慌擴散:
在疫情、天災、金融危機等情況下,謠言常造成社會恐慌。透過快速澄清與正確訊息推送,可以避免二次傷害。
4.補強資安與青少年保護:
境外高風險APP存在個資外洩、演算法操控的疑慮,也容易造成青少年沉迷。這些問題雖不是主要焦點,但一併納入規範,能全面守護使用者。
提案內容
一、制定《數位打詐法》,全面防制詐騙、謠言與假帳號操弄
2.防制網路謠言:
·建立「快速澄清系統」,在疫情、天災、金融詐騙等重大事件時,平台要即時推播正確訊息。
·平台須與第三方查核機構合作,建立公開透明的「事實查核資料庫」,方便民眾快速查詢。
3.嚴管假帳號與機器人:
·平台必須強化實名驗證及雙重認證機制,降低人頭帳號、假帳號氾濫。
·對於異常行為(如短時間大量散布連結、洗版、假新聞)要能自動偵測並限縮。
·針對跨境操作的假帳號,平台須與政府單位合作,迅速封鎖來源。
4.全民數位素養教育:
·在校園、社區推廣「辨識謠言與假帳號」的教育課程。
·讓長輩學會辨識詐騙手法,避免成為受害者。
二、禁止高風險中國影音與社群平台APP 在台灣使用與上架
·下架這些來自中國、經常出現假投資詐騙廣告、過度蒐集個資以及無法管控謠言的短影音與圖文分享平台,
或建立風險評估與限制機制,必要時限制其在台流通。
·要求通訊業者阻斷相關伺服器,確保青少年不再輕易接觸高風險內容。
或要求電信業者與平台代理商強化過濾措施,針對反覆出現假帳號、未受台灣透明度規範約束的平台,啟動強化管理。
1.讓大家少受騙,守護血汗錢
.減少假投資、假交友、假貸款造成的金錢損失。
.幫助更多家庭免於因詐騙而傾家蕩產,避免人生被騙局毀掉。
2.讓平台負責,不再放任詐騙廣告
.平台必須主動攔截詐騙廣告與假帳號,保障使用者安全。
.民眾使用社群、影音平台時,可以更安心,不必每天擔心被詐騙。
3.保護青少年與長輩
.青少年不會輕易接觸高風險APP,避免沉迷或成為詐騙目標。
.長輩不再因為假投資、假廣告上當受騙,減少家庭負擔。
4.讓網路環境更乾淨
.重大謠言能被快速澄清,減少社會恐慌與不必要的恐懼。
.個資外洩與境外操控風險也能同步受到防範。
延伸影響
1.降低社會總成本
.詐騙每年造成數百億損失,透過法制化能減少金流外洩,間接減輕警政、司法、金融體系的負擔。
2.強化平台責任
.現行數發部政策只涵蓋「廣告」,本提案進一步要求平台對一般貼文與帳號也負責。
.迫使跨境平台更重視台灣市場,建立在地應對機制。
3.增進國家資安與民主防護
.避免境外政權透過演算法推播,影響輿論或操控資訊流。
.強化台灣在數位治理上的國際形象,與歐盟《數位服務法》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