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不要只會搞小老百姓
檢核未通過
財政部於2017年9月7日正式公告調整進口低價免稅限額為2千元,定自2018年1月1日生效實施。
政府認為此舉保護國內商家,卻不知只是在降低台灣商品競爭力
因為現在國內商家幾乎都是在大陸淘寶網站等處大量進貨,
並以三到五倍不等的價格轉販售給台灣民眾賺取暴利,
商家長期倚賴賺取價差,已經很少品牌願意自行設計生產商品,
政府若調執意調降門檻降低民眾直接從海外網購意願,只會讓這些商家更肆無忌憚的大賺差價,
而不是想辦法去提昇或開發屬於台灣自有的品牌,讓台灣自有品牌商品失去競爭力
長久之後台灣商家品牌自行生產能力盡失,到時候再來補救還來得及嗎?
若能提昇海外消費稅免稅額門檻,不僅促進民眾消費行為,增加物流業者營收
更能迫使台灣自有品牌必須提昇品質去與其他境外品牌或商品競爭,
降低消費稅免稅額門檻只是一種短視近利的方式
看似是能暫時保障台灣商家,其實只是助長台灣品牌懶惰不思進步的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