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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行動載具歸戶

提議者 HwangTW

公營事業行動載具歸戶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根據現行規則公營企業的載具是以載具流水號

也就是繳完費過48小時後才能歸戶至行動載具

建議:

 1. 以身分證字號作為會員發票資訊的歸戶帳號

 2. 若第一項能達成則希望能將歸戶帳號歸戶至行動載具

 3. 若前兩項都無法達成則希望在繳費時能刷入自己的行動載具來進行歸戶。

利益與影響

1. 增加民眾歸戶意願

2. 降低民眾忘記歸戶並遺失繳費憑證風險

3. 以身分證字號來當會員載具,即使搬家後地址也是跟著身分證字號動,不用再重複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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