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Kaiens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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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份台北市已經做了,做得也還算不錯,
但屬於六都之一,我所居住的桃園市,是一個路口監視器比紅綠燈還多的城市。
桃園市的基礎交通建設其實是很落後的,因早期開發時的規劃很差,沒有遠見,
市區的道路路寬很小,兩側的居民也不會同意徵收拓寬,造成惡性循環。
公共交通工具也只有客運與台鐵電車,所以幾乎桃園市都習慣自行駕車出門,
哪怕是只買一塊雞排,也要騎個摩托車才行,所以桃園市的道路早已不敷需求。
各主要道路幾乎都有這麼樣的一個問題,走走停停,紅綠燈路口是走一個停一個,
我相信安裝監視器的經費絕對比交通號誌電腦化還高,但桃園市政府一直不做,
我想全台灣除了北高,應該都不想去做這種沒選票的基礎建設。
除了浪費行車時間,也造成過多因怠速運轉而產生的廢氣,也浪費了過多的汽油。
警察或交管人員也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到現場去手動調整號誌的時相。
希望中央政府能夠通令各縣市政府的交通主管單位,將預算花在刀口上。
賊與罪犯是人民,但人民就是人民,不是賊...
交通號誌電腦化帶來的優點:
1.節省用路人不必要的等待時間,快速到達目的地,間接減少路上的車流量。
2.減少因無謂等待或是不連慣的號誌時相而產生的廢氣與碳,對於環境與空氣品質更有善。
3.減少因無謂的怠轉而浪費的汽油,省下來的錢可以幫助刺激整體經濟。
4.警察或交管人員不需要再花太多人力待在現場應付因車流或是官員公務途經而實施的管制。
可能會產生的問題:
如只規劃純電腦化管理的方案,遇電腦設備故障或損毀,可能會造成交通號誌的混亂。
建議應手動與電腦化並行,以應付突發狀況,系統本身無法正常運作時,
各交通號誌會依照前次的管理規則與指令繼續運作。
管理系統應該分權限予各鄉鎮市區級單位的警察機關各別管理,
縣市管理機關則有最高管理權限,並可介入各鄉鎮市區的管理系統做調配。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交通部
協辦單位 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