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建立「司法金流與實質課稅」自動勾稽機制

提議者 法眼中的一般民眾

已附議6 (尚餘53日)

尚須499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6-02-05
檢核
2026-02-0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強制執行程序(法務部/司法院)與稅務查核(財政部)之間存在資訊斷層。

司法端: 法院判定借名登記成立,返還大額財產(如美金五萬),僅視為債權實現,不問原始稅負。
行政端: 國稅局因核課期間屆滿(如 105 年案件)無法追溯,導致「實質獲益人」透過司法判決合法避稅,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利益與影響

落實租稅公平: 防止借名登記的出名人在司法判決後,需承擔過去的稅務成本,而實質獲益人卻藉由「核課期間屆滿」或「資訊不對稱」合法避稅。
消除法律死角: 堵住「行政院不管司法、司法院不管稅務」的互推責任漏洞,讓大額金流在法院撥款的那一刻,稅務機關即能同步掌握。
減少民事訟累: 若能在強制執行時自動勾稽稅務,被執行人就不必再另外打一場「返還代墊稅款」的官司,節省司法資源。

2. 預期影響
對一般民眾
權益保障明確化: 當法院判決資產歸屬時,稅務義務隨之轉移。使民眾不必擔心陳年舊帳被鎖死,能依據新機制要求實質所得人負責。
降低行政成本: 不再需要奔波於國稅局與法院之間「人工勾稽」,政府系統會自動對帳。
對政府機關:
國稅局: 稅源增加。即使是 10 年前的交易,只要司法判定了權利歸屬,國稅局就能重啟核課,不再受限於 5 年或 7 年的時效(核課期間起算點優化)。
法院與執行處: 雖然行政負擔微增,但能落實判決結果更符合社會正義。
對潛在避稅者:
嚇阻效果: 讓企圖利用借名登記隱匿財產者知道,司法判決拿回錢的那一天,就是國稅局找上門的那一天,無法再利用時間差規避義務。

執行時間9天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