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Alston
已附議8 (尚餘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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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核能機組均已停止運轉,社會上也正討論是否重新啟用既有核能機組。然而,現有機組多為數十年前建造,設備老舊,並且已達設計壽命,在安全與效率上皆存疑。與其貿然重啟舊有設備,本提案認為應趁此全數停機的機會,全面盤點機組狀況,若真有能源政策需求,也應以「更換為最新型、更安全的核能設備」為前提,再行評估與討論核能在未來能源中的角色。
台灣所擁有正式商轉的三座核能電廠,機組皆為1970至1980年代興建,採用第二代核能反應爐設計,設計壽命皆為40年。根據台電資料,各機組年齡與現況如下:
核一廠(石門):1978與1979年啟用,已於2018與2019年除役(亦屆滿設計壽命)
核二廠(萬里):1981與1983年啟用,已於2021與2023年除役(亦屆滿設計壽命)
核三廠(恆春):1984與1985年啟用,1號與2號機分別於2024年7月與2025年5月除役(亦屆滿設計壽命)
也就是說,台灣所有曾商轉之核能機組均為第二代機組,使用年限已屆滿。至於核四廠雖採第三代改良型沸水式反應爐設計(ABWR),但自1999年起興建至今從未商轉,並於2014年封存。
在國際上,第四代核能技術如快中子反應爐(FNR)、高溫氣冷式反應爐(HTGR),以及近期發展快速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均強調安全性提升、自我冷卻、燃料效率高與可支援再生能源併網,是許多國家發展方向。
因此,若台灣能源政策未來仍考慮核能選項,本提案建議不應直接重啟已過壽或封存多年的老舊機組,而應利用現階段「全數機組停止運轉」的機會,重新評估是否:
1. 引進第四代反應爐或SMR技術,提高核能安全性、技術層級並符合淨零排碳目標。。
2. 建立公民審議與技術評估機制,針對「新核能技術而非老舊設備重啟」進行公共對話。
3. 以「安全與永續」為優先原則,訂出新的核能發展標準,而非回到過去架構。
4. 啟動跨部會審查機制,全面盤點現有核電設備的壽命、安全性與升級可能。
5. 所有核能重啟討論應建立在更新設備、符合法規與民眾共識的前提下,並確保公開透明。
1. 對民眾的影響:降低因老舊設備帶來的安全疑慮,降低核災風險,強化民眾對核能政策的信任感。
2. 對能源政策的影響:更新設備能提高發電效率與可靠性,若未來仍需使用核能,也能更符合永續發展與國際淨零碳排目標。
3. 對國家整體發展的影響:藉此轉型機會,提升我國核能技術層級與人才培育,也能避免未來因設備老舊導致的突發停機或事故風險,穩定供電與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