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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取消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融入議題所列四項「重大議題」,與其他十五項重要議題並列為十九項重要議題。

提議者 趙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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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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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5-10
自行撤案
2017-05-11
應取消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融入議題所列四項「重大議題」,與其他十五項重要議題並列為十九項重要議題。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為落實全人教育並維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不得設「重大議題」之原則,應取消目前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中所列四項「重大議題」,與其他十五項重要議題並列為十九項重要議題。

二、依據高雄市家長聯盟網路民調,請老師、家長、學生、志工等填寫網路問卷,在十九項議題中任選八項您認為最重要的教育議題,回收結果排序依序分別為品德教育、家庭教育、生命教育、環境教育、國際教育、法治教育、閱讀素養、生涯規劃教育、安全教育、性別平等教育、防災教育、科技教育、戶外教育、人權教育、資訊教育、多元文化教育、能源教育、海洋教育、原住民族教育。

三、應考量認知發展及課程統整,可規劃如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課程或是其他類課程之學習內容,融入重要議題或新興議題,發展學生整合所學運用於真實情境的素養。

 

利益與影響

1.取消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中所列四項「重大議題」,與其他十五項重要議題並列為十九項重要議題,以落實全人教育之目標。

2.確保學生們能得到最佳的學習內容。

3.可讓學生家長安心、放心讓孩子在校學習。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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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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