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M
已附議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2個附議
現在的年輕人,認為社會資源被中老年紀的利益者所把持,自己幾乎不可能出頭天。政治也是,認為政治生態亂糟糟,自己也做不出什麼改變,因此對政治非常冷感。
現在的年輕人,以為不談政治,不管政治,不搭理政治,不投票,不參與政治,就可以從政治中抽身。政治才不管你有沒有參與都會持續運作,你的參與是影響政治影響社會,你不參與是放棄權利。
現在的年輕人,看到政客耍白癡講幹話浪費納稅人的錢,不是站出來指著他的鼻子說別鬧了,也不會在下次選舉拿選票教訓他,而在網路上嘲笑靠邀幹譙。然後呢?然後呢??沒有然後啦,政治亂象仍在持續,中老年的霸權人在持續,年輕人的劣勢仍在持續,什麼都沒有改變。
所以我認為,強制投票可以為這社會帶來改變,澳洲即是實施強制投票制。當拿起選票,看著選票上的人頭與姓名,在選擇將把印章壓在哪個框框時,會讓人多少憶起這人講過那些幹話,這人有在做事嗎,這人提出過甚麼政見。我相信只要年輕人拿到選票,只要一有思考誰正值得我這張票的念頭時,這社會就會因此而改變。
或許現在政治生態都被一群中老年者所把持,任何福利都是針對中老年,錢都在他們身上,而真正為了年輕人未來與機會的福利了了無幾。但別忘了,他們現在佔據社會資源,當他們老的時候還是你要繳稅去養他們。
在制度的實施,但是當然要有彈性,如人在國外,住所離投票站過於偏遠,身體不方便出門,或有向機關事先申請等等,都可以免去罰則。
罰則只要超過人民願意出個門投個票的意願;事先審請的手續只要比投個票的手續複雜,就有用了。例如,對能投票而未去投票的人,不用多,處以行政罰500元新台幣上下足以讓選舉人有足夠動機前往投票站。
投票是人民權利,相對的也是義務。
即使是兩害相權,也要取其輕,而非把決定權交給別人當隻鴕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