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
檢核未通過
提議單位: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托嬰扶幼委員會)
台北市托嬰協會、
新北市托嬰協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嬰幼兒托育協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嬰幼兒教育發展關懷協會、
桃園市托嬰協會、
社團法人新竹市兒童福利協會、
社團法人臺中市嬰幼兒福利聯合會、
台中市幼兒教育暨福利協會、
彰化縣嬰幼兒發展協會、
社團法人臺南市嬰幼兒托育協會
高雄市兒童教保協會
一、「不要補助給機構」:
取消6000元向私立托嬰中心購買服務方式,直接補助給家長。
補助給家長的優點:
1. 循往例模式:民國97年04月01日實施「托育補助」至今均採用此補助途徑,政府花大筆金費建制了「托育補置資訊系統」,政府、機構、家長都熟習此補助模式。
2. 讓人民有感:政府經費來自人民納稅,補助款直接匯給人員,可以讓人民感受到政府的德政。
3. 無墊款問題:如果費用補助給機構,從申請到撥款就會產生「時間差」,「時間差」會造成機構「代墊款」的現金周轉問題。
4. 無核銷問題:如果費用補助給機構,將造成機構核銷行政業務量暴增,而政府卻無法補助機構的行政人力。
5. 無資格問題:由於機構無法辨識家長是否符合綜所稅率在20%以下的排富條款資格,易造成事後補助勾稽不通過,需要補追討月費的問題,如果直接補助給家長就無此問題存在。
二、「不要綁勞動條件」:
薪資回歸勞基法、師生比例回歸設置辦法等,去除不平等條約。
(一)師生比例問題:
1. 誰買單請說清楚:
全國及各縣市托嬰相關團體均【不反對】照顧比例由現行法規1:5,降低制1:4,但增加的人力成本至少20%-25%,每月每位幼兒至少增加3000-4000元,衛福部至今從不說明清楚【誰來買單?】,是中央政府補助?還是地方政府補助?還是家長增加費用?衛福部把這「爛」帳全部丟給了私立托嬰中心。
2. 品質提升需要經費: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托育品質的提升是需要經費的挹注,但衛福部這幾年從來沒有編列「提升托育照顧品質降低照顧比例」等相關經費。反倒是為了「提升住院照護品質,改善護理人力」,從98年至102年補貼71億元。可見衛福部要「提升托育品質、降低照顧比例」只有口號政策,沒有配套措施。一樣在提升品質,一樣在改善人力,一樣同屬衛福部,但托育人員與護理人員,卻有不一樣的待遇。
(二)薪資調整問題:
1. 低薪非托嬰原罪:
勞動部委託學者研究「低薪資對我國勞動市場的影響與政府因應策略」研究報告,內容顯示,造成我國勞工低薪的主要原因包括過度資本化、產業結構改變、大學教育普及及外籍勞工的僱用等8項,讓台灣陷入低薪困境。可見低薪的原罪是政府無能,非托嬰中心造成。
2. 托嬰血汗誰是元凶?
有勞團批評托嬰中心血汗工廠,殊不知原凶是政府單位,社家署讓托嬰中心有做不完的評鑑指標、疾管署讓托嬰中心有填不完的通報單、消防署讓托嬰中心有寫不完檢查表、勞動部讓托嬰中心有查不完的勞動檢查,請把老師還給孩子吧!
3. 薪資回歸勞基法:
勞動基準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每一位托育人員的學歷、經歷及能力不同,每一個區域的房價、地價、物價指數均不相同,在沒有政府補助下,衛福部卻要求全國私立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要採一致化薪資是一種不公平的「假平等」,依據社家署資料台灣省私立托嬰中心收費10964-15036元,卻要機構負擔與直轄市托育人員一樣的薪資,又不能漲價,叫臺灣省的托嬰中心情何以堪?
陸客銳減,交通部推出「獎勵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品質提昇補助要點」每間飯店可補助100萬元,交通部也沒有要求旅館員工薪資調整一致化的標準。我們強烈建議政府薪資部分請回歸勞基法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三、「不要托育黑機關」:
「公共托育家園」高成本、低效益,疊床架屋是依法無據的「黑機關」。
1.適法性問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5條,關於福利機構的分類,並無所謂的「公共托育家園」。又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2條「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及安置教養機構應具有收托或安置五人以上之規模。」,「公共托育家園」收托12人,應該設立托嬰中心。主管機關並沒有告訴民眾「公共托育家園」是不是就等於「托嬰中心」?政府計畫五年要成立440處,總預算達25億元,卻只用「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實施計畫」為法源依據,看得出衛福部草草立法,就只是為了迎合少數團體的政策倉促上路,影響政府形象甚鉅。
2.樂透式福利高成本、低效益:
全國托育相關團體不反對「多元托育」方案,也支持原鄉、偏鄉、離島等托育條件不利的地區,採小規模、類家庭式的托育服務。但我們不贊成這種樂透式的福利,高成本、低效益的黑機關。「公共托育家園」每年業務費至少150萬元,以收托12人計算,平均每人每年補助125,000元,比公共托嬰中心的平均每人每年補助53,333元,成本高出許多,且受益人數只有12人,是一項不折不扣的「錢坑計畫」。
3.家長觀點來看補助不公平:
依據衛福部規劃就托「公共托育家園」的家長可領托育補助6000元,但就托「公共托嬰中心 」的家長只能領3000元。同樣享有政府的托育資源,卻有不一樣的補助結果,對於就托「公共托嬰中心 」的家長而言,十分不公平。
4.可與私立小型托嬰中心合作:
一個好的試辦計畫是可以技術轉移給民間繼續營運的,如果只能靠政府經費補助才能營運者,就不是永續經營的好政策。依據社家署106年統計全國托嬰中立案5-10名者有9間收托人數55名、立案10-15名者有25間收托人數279名、立案15-20名者有98間收托人數1648名,全國私立托嬰中心立案未滿20人的機構共有132間,核定收托人數1982名,相當於165間「公共托育家園」的收托量。如果直接與私立「小型托嬰中心」合作,可以立刻節省1.98億元的開辦費。亦可獎勵民間設立「小型托嬰中心」同樣可以達到「公共托育家園」的設置目的,就不需要疊床架屋另行創造一個不像機構也不像居家的「四不像」。
四、「要完善的托育人員培訓計畫」
1.補助就讀幼保類科系的獎助學金:
據統計,四技二專統測幼保類報考人數從97年5273人減至107年只剩1927人,衰退嚴重。教育部核定技專幼保相關科系招生名額也逐年遞減,103年4972人、104年4582人,105年4195人。
少子化也嚴重衝擊高中生報考四技二專幼保類科系的意願。政府在「少子女化對策0-2歲幼兒篇」的政策上,只想要降低照顧比例,卻不重視幼保人才的培育計畫,教育部應該從高職幼保科至四技幼保系廣設獎助學金。
2.放寬托育人員執業與考照年齡
托育人員執業與考保母證照都限制年齡需年滿20歲。但高職幼保科畢業時只有18歲,需中斷2年無法直接進入托嬰中心擔任「助理托育人員」或參加保母證照考試,嚴重影響國中畢業生就讀高職幼保科的意願,建議衛福部可以規劃高職幼保科畢業進入托嬰中心擔任「助理托育人員」,可比照幼兒園「助理教保員」之模式。
3.多元培訓保母計畫並給予補助
針對已經在職場托育機構工作的人員,如行政人員、廚工人員等,專案補助參加保母訓練並輔導考取保母證照。
「要完善的托育人員培訓計畫」
1.補助就讀幼保類科系的獎助學金:
據統計,四技二專統測幼保類報考人數從97年5273人減至107年只剩1927人,衰退嚴重。教育部核定技專幼保相關科系招生名額也逐年遞減,103年4972人、104年4582人,105年4195人。
少子化也嚴重衝擊高中生報考四技二專幼保類科系的意願。政府在「少子女化對策0-2歲幼兒篇」的政策上,只想要降低照顧比例,卻不重視幼保人才的培育計畫,教育部應該從高職幼保科至四技幼保系廣設獎助學金。
2.放寬托育人員執業與考照年齡
托育人員執業與考保母證照都限制年齡需年滿20歲。但高職幼保科畢業時只有18歲,需中斷2年無法直接進入托嬰中心擔任「助理托育人員」或參加保母證照考試,嚴重影響國中畢業生就讀高職幼保科的意願,建議衛福部可以規劃高職幼保科畢業進入托嬰中心擔任「助理托育人員」,可比照幼兒園「助理教保員」之模式。
3.多元培訓保母計畫並給予補助
針對已經在職場托育機構工作的人員,如行政人員、廚工人員等,專案補助參加保母訓練並輔導考取保母證照。
*懇請行政院和衛生福利部全面考量準公共化政策
以多方角度思考並完善規劃~取得最大利益~台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