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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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是媒合借貸雙方,並去除中間人金融的借貸平台。有資金需求的人,可以在此平台申貸,等待投資人出資放貸給申貸人。對於有閒置資金的投資人,可以藉由放貸,收取比銀行存款更優的利息。賺取利息所得。對於申貸者的利率,是由平台業者根據申貸人的信用狀況評估。利率的高低,反應風險的高低。
根據目前法令規定,p2p借貸屬於私人間的借貸行為。收取利息的投資者需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有很多投資人大賺私人借貸利息,卻沒有誠實申報。希望財政部國稅局將p2p借貸平台收取利息的投資人,要列入選案查核對象。這樣才能維護租稅公平
可維護租稅公平。對於誠實申報所得稅的人,可以維持租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