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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研議將電動自行車掛上車牌以利管理

提議者 巧克力

已附議2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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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7-30
檢核
2017-07-3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9-2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說明:

  1. 因外籍移工薪資水平上升,代步工具已由自行車升級為電動自行車,但其違反交通規則(如闖紅燈及逆向行駛等)卻衍生國民用路安全。
  2. 現行道路交通管制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歸類為慢車,罰款不高,且因未掛設車牌,即使違規,民眾舉證不易。
  3. 現行交通執法人員(警察)人力吃緊,無法全天候巡視此類違規並現場取締。
  4. 民眾之電動自行車失竊因無車牌難以尋回。

 

建議:

1.電動自行車應懸掛牌照,並如同現行汽機車方式管理。

2.修訂關於電動自行車之分類應屬於動力車輛而非慢車,藉以調整違規罰款。

3.外籍移工申請牌照應審核居留證明文件及居留時間、雇用證明、居住地點等。

4.各級勞工管理機關應加強對外籍移工宣導本國應遵守之交通規則。

利益與影響

1.保障國民用路安全及事故處理。
2.便利執法人員取締交通違規事項及失竊車輛追蹤。

3.牌照申請制度能夠增加外籍移工管理方式,便於鎖定車牌查緝逃逸外勞問題。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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