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巧克力
已附議2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6個附議
說明:
建議:
1.電動自行車應懸掛牌照,並如同現行汽機車方式管理。
2.修訂關於電動自行車之分類應屬於動力車輛而非慢車,藉以調整違規罰款。
3.外籍移工申請牌照應審核居留證明文件及居留時間、雇用證明、居住地點等。
4.各級勞工管理機關應加強對外籍移工宣導本國應遵守之交通規則。
1.保障國民用路安全及事故處理。
2.便利執法人員取締交通違規事項及失竊車輛追蹤。
3.牌照申請制度能夠增加外籍移工管理方式,便於鎖定車牌查緝逃逸外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