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U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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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先申明自己並非宗教仇視者,但針對台灣宮廟我認為應該要立法管束。
第一、因實施罰款或刑罰,約束住宅區不得建設宮廟。
原因:有宮廟的地方一定會辦法會,但是今天你在住宅區封街辦法會還放鞭炮,請問其他鄰居沒自己生活?不用休息?有小孩的被嚇到的怎麼辦?
第二、因實施罰款或刑罰,住宅區不得於晚間7點以後舉辦歌舞表演聚會。
原因:因為7點後是正常上班族的休息時間,且太多宮廟或是社區自行辦理的歌舞表演聚會都有請脫衣舞孃、或是唱卡啦OK還把音量開超大聲!
上述兩點,若真需建立宮廟,那就必須要有該住宅區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且需要對照戶口名簿及身分證確認身份。
個人真的忍耐許久且許多宮廟頻頻鑽環保署罰款漏洞!而且打電話檢舉,警察、環保署也無法管,因為宮廟背後都有里長、議員、立委撐腰!
真的忍無可忍,才提出的建議。
我認同台灣的宮廟文化,也認同文化需傳承。
但我不認為在住宅區擅自封街辦活動還放鞭炮辦歌舞聚會這種行為會是神明想要的,而且太多私人宮廟內聚集鬧事亂源,真的需要國家立法管理!
此政策利大於弊!
第一、今日若減少住宅區宮廟,可大幅提升居民居住品質。提升該區居民工作效益拉高台灣經濟能力;同時帶動該區房屋土地經濟發展。
第二、可有效降低不良份子聚集,同時減少宮廟械鬥事件。使警方資源濫用跡象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