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Tim Hs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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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事件為何會那麼頻繁?就是因為酒駕相關的刑責罰鍰太讓人無感,以致於事件悲劇一再發生,依據行政院內政部在7月1日所頒布的酒駕新制,必須更進一步加重罰則,才能有嚇阻作用。
7月1日新制內容
1.連坐處罰: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600至3000元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建議:罰鍰提高至3000~15000元,取消70歲除外限制。
2.罰款提高:酒駕罰鍰,汽車提高為3萬~12萬,機車1.5萬~9萬罰鍰。
建議:罰鍰提高至6萬~15萬;機車3萬~9萬。
3.累加罰鍰:酒駕、拒測、再犯者,罰鍰不僅累加,且無次數上限。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處以最高金額罰鍰,第3次以上違規,再多加罰9萬元;拒測部分,罰鍰提高至18萬元,且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
建議:取消累計限制,一律以最高罰鍰為基準。
4.吊扣駕照與沒入車輛:機車初犯吊扣駕照1年、汽車吊扣2年,車上如有未滿12歲兒童或者肇事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到4年;另酒駕再犯、拒測及再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建議:取消初犯限制,經查酒駕屬實,一律吊扣駕照與沒入車輛。
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是立法的精神,用重典以嚇阻其酒駕行為,是修法目的,希望之後不再有因酒駕而破碎家庭的慘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