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22陳逸馬kevin
已附議3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7個附議
1.可以提高我國的限制級別。目前台灣的限制級別為「禁止放送嚴格限制類別內容」,可以將其提高到「禁止放送任何色情內容」
2.盡快訂定明確有關網路平台廣告的相關法案,參考文獻一中提到,「由於各式視聽服務的性質不同,除了傳播的性質不同,內容的提供者與承載的平台更是有分離的現象」,代表政府與組織沒有可以明確監督的對象,更加減緩了取締的速度與效率。
3.減少對於「猥褻」定義上的主觀程度。
減少、規範、取締這些不雅廣告。提高網站中廣告的審核標準,明確的禁止色情廣告,讓我們的下一代能有個適合學習、休憩、使用的網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