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啦啦啦
已附議18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14個附議
現行偽造車牌上路被抓到,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的裁罰基準,只罰10800並禁止其行駛,牌照扣繳,沒有沒入車輛。刑法212條偽造特種文書也只處1年以下徒刑,實務上幾乎都是緩刑或是可以易科罰金,根本對於被吊扣牌照(危險駕駛 酒駕 等等)的人不痛不癢,應該修法比照未 領 用 牌 照或拼裝車行駛一樣將車輛沒入銷毀才能有效嚇阻假車牌
提高掛假車牌 AB車的犯罪違規成本,避免無辜老百姓開熱門車 車牌被犯罪份子抄回去製造假車牌掛上因為車色車號通通一樣造成別人的罰單收不完還要自己去申訴被冒用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