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kt 0625
已附議19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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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主張工時人員應該調整特休和正職人員統一計算模式,工時人員經常被限制或者縮短工時,以每年出勤時數計算特休實有不公,工時人員也是需要薪資養家活口的主要家庭收入者,不應以工時長度來限制特休少於正職人員,還請勞動部,勞工局將工時人員之權力還於工時人員,謝謝
工時人員其薪資已然少於正職人員,並被限制時數不得高於正職人員,但部分工時人員工作並未少於正職人員,工作也比正職人員認真努力,此差別待遇有違部分工時勞工權益,特休既是勞工年資所累積,就不應有其特別區分造成不公,望請勞動部勞工局調整其不平等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