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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持有並販售一、二級毒品超過15公克 直接判 無期徒刑並不得假釋或特赦

提議者 YY

已附議3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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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11-24
檢核
2021-11-2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1-2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今台灣毒品氾濫,許多校園已然發現有 初、高中學生、輟學生染毒時有所聞。社會上許多偷竊案和搶案也常發現是 煙毒犯所為,毒品正在偷偷侵蝕整的台灣社會,我們不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將責任只丟給校園中的老師和社會中的警察,政府現今的法規太過寬容已經到的該修法的時。

我建議只要確認持有並販售一、二級毒品超過15公克 直接判 無期徒刑並不得假釋或特赦。

利益與影響

杜絕毒品 可以維護社會治安之外,也可保護家庭不致破滅,更可以保護台灣年輕一代不受毒害。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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