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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及隧道皆有其安全速限,行車速度超過速限時,就容易對他人及自己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因此政府設置測速照相機,取締違規的駕駛人,以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目前取締超速的方式都是使用定點測速,意即在某處設置測速照相機,當車速經過測速照相機時並超過速限時,就會收到超速罰單。
但現在科技發達,手機app、導航機或行車紀錄器,駕駛人都清楚每個測速照相機位置時,駕駛人就會開始投機取巧,測速照相機逐漸失去它的功能:取締違規的駕駛人。
為什麼會逐漸失去它的功能,舉例如下:高速公路速限100公里,某駕駛人以時速150公里開車,開到接近測速照相機時,行車紀錄器響起「前方有測速照相」,駕駛人一定馬上踩煞車將車速降至100公里左右,經過測速照相機,成功躲過後又加速到150公里,到下一個測速照相又如法炮製。如此,測速照相機失去它的作用。
這種駕駛方式很危險,車子突然急煞,後方的車輛可能反應不及造成追撞等傷亡意外,這種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駕駛人卻逃過法網,現行方式沒辦法取締他。
因此,我建議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隧道等重要道路,逐步推行推行區間測速取代定點測速。何謂區間測速:區間測速是指在同一路段上佈設兩個測速點,通過測量車輛經過前後兩個測速點的時間來計算車輛在該路段的平均行駛速度,並依據該路段上的限速標準判定車輛是否超速,如此將更科學公正。
比如,某高速路段兩個測速點之間的距離是100公里,該路段限速每小時100公里,車子如過用1小時以上時間跑完,那麼其平均時速就低於100公里,但如果在1小時之內跑完,那駕駛人就超速,準備收到罰單。
以上面的例子,某駕駛人一直以時速150公里開車,經過測速照相再突然減速就沒有用了,到最後計算平均時速可能為140公里以上,就會受到應有的制裁。
1. 保障大部分遵守交通安全規定的用路人生命安全。
2. 違規駕駛人無法投機取巧,將受到應有的制裁。
3. 可節省費用,測速照相機不需要設置一堆,且沒有用處,只要設置於入口處及出口處即可。
4. 降低車禍死亡率,大部分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死亡車禍都為追撞造成,改為區間測速駕駛人將更遵守交通限速,將大幅減少突然減速及加速情況發生,避免追撞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