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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限制軍公教警人員退休後不得至其他機關任職,如有違反,不得領原單位退休金並須返還已領退休金。

提議者 郭子青

已附議5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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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09-07
檢核
2016-09-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6-11-1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失業率高,退休軍警轉任公務員,或公立大學退休教授至私校任教,退休教師再任他校教師或校長,或退休警校教授至私校教書。

1.這些都佔了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導致失業博士或流浪博士大增,有志者不敢繼續進修,害怕失業。

2.這些人明明就已經領了退休金,卻還再領第二份薪水,貪得無饜。能再工作,就不該領退休金。

3.以往醫界也有公立醫院醫師下班後不得在家開業的問題,同樣的,為何不能限制這些軍公教警人員呢?

4.一個國家不讓年輕人發揮專長,卻長期讓老人把持權力職位,國家如何會進步?

5.既得利益者一定反對我的言論,但我要說,不但不該同時領退休金及薪水,我更要主張違反者須返還已領退休金。

利益與影響

目前失業率高,退休軍警轉任公務員,或公立大學退休教授至私校任教,退休教師再任他校教師或校長,或退休警校教授至私校教書。

1.這些都佔了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導致失業博士或流浪博士大增,有志者不敢繼續進修,害怕失業。

2.這些人明明就已經領了退休金,卻還再領第二份薪水,貪得無饜。能再工作,就不該領退休金。

3.以往醫界也有公立醫院醫師下班後不得在家開業的問題,同樣的,為何不能限制這些軍公教警人員呢?

4.一個國家不讓年輕人發揮專長,卻長期讓老人把持權力職位,國家如何會進步?

5.既得利益者一定反對我的言論,但我要說,不但不該同時領退休金及薪水,我更要主張違反者須返還已領退休金。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協辦單位 國防部  教育部 

5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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