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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車租賃業的靠行司機合法化

提議者 Polly

已附議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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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4-07
檢核
2020-04-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6-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靠行司機:指的是雖然出資購買車輛,

但因為公路法等相關規定,

而須將車輛登記於靠行車行名下的司機。
 
靠行實際運作的方式變化多端,

不過萬變不離其宗:車子是司機出錢買的,

但牌照登記於車行名下

(貸款的狀況下,通常也以車行為名義借款人,

但實際上由司機還款)。

利益與影響

基於租賃業母法,小客車租賃業被狹義的認為僅是車輛的出租,但實際上我們從事觀光旅遊包車,商務包車,機場接送服務,以及國內長途包車等業務,每次出車之前必需填寫派車單以及租賃單,奉公守法的遵守交通法規。

為了保障國內外旅客的安全營業車輛必須要加保高額保險,也應市場的需求車齡需要在安全範圍內。
一直以來這個行業都被忽略掉成為租賃業的黑數,靠行司機的權益一直都沒有收到完整法律的保障,車子的產權和牌照也會因為車行的營運狀況受到影響,也一直是司機跟車行之間糾紛不斷的起因。


此次武漢病毒肆虐,小客車租賃業和從業人員無法受到疏困方案的保障,所以貸款無法繳交車子被拍賣,司機的生財工具就是車子,連車子都留不住我們的未來還有什麼。


我們有繳交燃料稅牌照稅, 卻沒有在政府的疏困振興方案之內,真的讓我們感到心灰意冷。天災無情,政府承諾的雨露均沾對我們來說是口號,,我們可以抬頭挺胸的說,一直以來我們對於觀光旅遊產業很有貢獻。
政府單位以及企業公司行號、國內外商務觀光旅客都知道我們的存在,可是政府單位卻漠視我們的困境和權益,我們希望可以立法保護這個行業的完整發展,讓我們成為觀光旅遊業亦是副大眾交通工具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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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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