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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實習給予津貼

提議者 阿哲

已附議2196 (時間已截止)

尚須280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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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1-04
檢核
2022-01-0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3-0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的心理師教育養成相當的長,以本科系而言,需4年大學加上3年的碩士生涯,其中許多時間需在兼職實習與全職實習中度過,實習內容需實際接案、做行政、帶團體及施測等,但這些實習皆是不給薪的實習,這段時間的實習心理師只能靠家裡的支助或零碎時間打工,這樣對一個養成教育而言並不是一件好事,在台灣甚至出現「家裡要資本夠厚,才能養出一個心理師」這樣的話,可見漫長的養成教育中確實需要給與實習學生部分津貼以維持生活。

利益與影響

1. 實習心理師學生可以有更多的心力投入學習及實務演練中。

2. 實習機構與學生間可以確定明確的關係,避免勞力剝削

3. 實習心理師學生根據自身的付出得到對應的酬勞,也可使台灣更加重視心理健康領域

4. 會有更多人願意投入心理衛生及教育的行列學習進修

2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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