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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飲酒上天堂,酒癮失序進牢房—台灣酒癮戒治提案

提議者 Mar

已附議3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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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8-14
檢核
2023-08-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10-1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酒癮戒治現況


酒癮問題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酒駕。台灣近年來酒駕的嚴刑峻罰雖然減少整體酒駕人數,但累犯比例卻逐漸上升。根據交通部統計,2022年酒駕累犯比例達4成,將近每2位酒駕者中就有1位是累犯。而累犯中高比例為酒癮者,如果已經是罰不怕也要繼續喝的情況,顯然單靠法律遏阻效果有限。


而酒駕只是酒癮問題的冰山一角。台灣約有80萬名酒癮者,但每年只有多為出現身體危害的上千人進入醫院接受治療。而其他數量眾多、尚未出現身體健康危機的輕度與中度酒癮者,卻是台灣酒害主要行為人,造成酒駕、家暴、群聚鬥毆等,讓問題性飲酒付出巨大的社會成本。


台灣現有的酒癮戒治計畫面臨兩大困境,包含酒癮治療經費與資源不足及酒駕累犯緩起訴轉介醫院戒癮治療比例低,因此酒癮治療效果不彰且難以推展,可見勢必需要更完善的酒癮戒治計畫才能真正解決酒癮及酒駕的社會問題。以下為提議事項:


一、衛福部增加酒癮治療補助預算

建議衛生福利部每年編列1億元預算投入酒癮治療,增加經費用於以下兩項計畫:

  1. 擴大執行「問題性飲酒與酒癮者成癮醫療及社會 復健轉銜服務模式深耕計畫」,補助更多辦理酒癮計畫之機構,提供問題性飲酒或酒癮個案整合性服務
  2. 提高「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每人補助額度上限至10萬元,完整補助為期一年治療,包含規律回診的藥費及心理治療,提高患者治療意願及效果

 

二、法務部酒癮酒駕者強制戒治

現行法律傾向有期徒刑或緩起訴搭配戒癮治療二擇一,本倡議主張酒駕案件行為人如為酒癮患者,必須於原本有期徒刑或緩起訴之外,另搭配保安處分,規定受刑人刑前或刑後須接受一定時間的戒癮治療,明文規範禁戒機構及治療方式等,透過司法強力介入醫療戒癮


三、矯正署服刑期間戒酒計畫

建議矯正署在監獄中成立「戒酒計畫」,於服刑期間鼓勵受刑人參加戒酒團體,參加者可以累進處遇加分


四、教育部正視青少年酒癮隱憂

建議教育部正視未成年飲酒議題的潛在風險,加強宣導未成年不得飲酒及酒精濫用對健康及社會的傷害,教育青少年於成年後的合宜飲酒行為

利益與影響

酒癮問題造成的社會成本很巨大,包括影響他人的酒駕肇事、酒後鬥毆、家庭暴力及個人疾病等,而每個酒癮患者背後都有一個充滿擔憂的家庭與無數潛在問題的風險。本倡議期望透過衛福部增加酒癮治療補助預算、法務部酒癮酒駕者強制戒治、矯正署服刑期間戒酒計畫及教育部正視青少年酒癮隱憂,有效解決酒癮及酒駕問題,減少社會負擔,促進台灣人民的身心健康與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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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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