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Bus
檢核未通過
現行各縣市防疫救護車(載送確診或疑似個案者),對於COVID-19輕、中重症患者載送未分流,甚至部分患者連快篩陽性要至醫院採檢PCR也要打119叫救護車,部分縣市甚至119只要受理後即派出,沒有過濾案件是否符合使用救護車之「緊急」條件;而部分縣市消防局防疫救護車採專責制,但部分縣市則否,未採專責制之縣市即採就近派遣方式,原先救護量就居高不下的分隊只能靠鄰近分隊來跨轄區支援,在救護案件量尖峰的時段,有案件被派遣至第十順位甚至將近第二十順位的分隊,已大幅壓縮一般救護案件之處理量能,對於一般救護案件之危急個案將造成耽擱,而部分縣市甚至要求分隊開啟第三梯次的救護車,造成原本人力即非常吃緊的分隊,扣除值班跟救護人力,僅剩一至兩位可以出門救災,已嚴重影響消防隊之正常運作,對於消防局的前線基層壓力增加更可想而知,因此現行各縣市消防局之防疫救護車除中、重症患者外(即輕症、無症狀者),應一律不由消防局救護車載送,而是一律改由衛生局調派防疫計程車載送,以減少防疫救護案件排擠一般救護案件之情形發生。
1.減輕第一線消防局同仁的壓力並降低防疫案件排擠一般救災、救護案件之情形,避免造成更多憾事之發生。
2.降低就近派遣縣市因載送車輛未分流而造成一般救護案件之交叉感染情形。
3.增加防疫計程車駕駛載送趟數,增加其收入,吸引更多計程車駕駛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