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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年齡辦理、車輛駕駛執照「回訓並複試」

提議者 有練過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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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9-08
檢核不通過
2017-09-12
依年齡辦理、車輛駕駛執照「回訓並複試」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因年齡增長,反應力、注意力會下降,交通規則也不斷因應時事更改,辦理回訓制度以確保人人都能得到最新交通法規資訊,且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

如:

1、50歲以下領有駕駛執照者,每3年需回監理站回訓並參加複試乙次並合格,使得繼續領有駕駛執照。勞工雇主需以公假辦理。

2、50歲以上未滿65歲領有駕駛執照者,每1年需回監理站回訓並參加複試乙次並合格,使得繼續領有駕駛執照。勞工雇主需以公假辦理。

3、65歲以下領有駕駛執照者,每半年需回監理站回訓並參加複試並合格,並檢附身體健康檢查報告,確認身體得繼續駕駛行為,不影響行車安全,使得繼續領有駕駛執照。

歡迎各位討論。

利益與影響

確保用路人,駕駛之能力,與對交通法規的認知,以利於交通警察執法,且保障行為人本身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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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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