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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小熊
已附議3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2個附議
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另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
一樣的結婚一樣的成家
到底為什麼勞工只能有8天婚假?兩者差距來到6天之多!
因此建議應修法調整勞工婚假日數同至14天
1.促進勞工權益。2.增加青年新婚成家之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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