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提議將選舉年齡下修至18歲

提議者 杰⊙ω⊙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1-25
檢核不通過
2017-11-2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臺灣的選舉法定年齡是20歲,但在刑法上18歲就已經屬於具有完全責任能力的人,所以我提議將年齡下修至18歲

利益與影響

年輕人將可以更早參與政治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