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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霸凌與言論自由的界線

提議者 CHENG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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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4-29
檢核不通過
2025-04-2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隨著社群媒體如Instagram、Facebook、Decard、PTT與匿名平台的盛行,網路言論空間日益開放。然而,這種開放性也讓「網路霸凌」的事件層出不窮。從名人遭受批評甚至霸凌,到學生或素人受到言語攻擊,網路暴力已不再只是虛擬世界的問題,而是對人造成實質心理與生理傷害的社會議題。

 

例如,韓國知名藝人雪莉與具荷拉皆因長期遭受網路攻擊而輕生;在台灣,也曾發生學生因同儕在網路上散播謠言、嘲笑而出現憂鬱、自傷傾向。這些事件引發社會對「言論自由」的反思——當發言造成他人傷害時,它還算是自由嗎?

利益與影響

 

二、研究/討論目的

1.釐清「言論自由」與「網路霸凌」之間的界線與衝突。

2.分析網路霸凌對個體與社會的影響。

3.探討現行法規與政策的不足與應改進之處。

4.提出從教育、法制與平台管理層面的綜合解方。

5.建立一個兼顧言論自由與網路安全的公共討論環境。

 

三、討論架構

1. 言論自由的意義與法律基礎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石,讓人民能表達意見、批判權力,但這項自由是否該有界線?

在網路時代,「匿名性」與「快速傳播」特性讓言論更自由,也更危險。

 

2. 網路霸凌的定義與型態

根據教育部的定義,網路霸凌包括:

散布謠言與不實訊息
公開羞辱、辱罵或人身攻擊
排擠、排除他人於線上群體之外
利用圖片、影片進行羞辱或威脅
案例:2020 年,愛莉莎莎因為拍攝「喝生酮防彈咖啡排便」的影片,引來營養師 營養師Ricky 的專業打臉,指出她影片內容誤導觀眾。此後,她拍攝回應影片,聲稱自己「只是分享經驗」,但也因為態度與語氣被質疑缺乏專業認知與反省。

大量網友在她的社群平台上留言謾罵、攻擊,不再只是針對內容,而是開始出現性別歧視、人格羞辱的字眼,例如「花瓶」、「沒腦」、「只靠臉紅」等等。

愛莉莎莎後來公開承認自己因此焦慮失眠,甚至出現情緒崩潰的狀況。她表示自己本來願意接受指正,但網路上的「獵巫」與「人身攻擊」讓她非常痛苦,也讓她一度考慮是否要退出社群平台

 

3. 言論自由與網路霸凌之間的灰色地帶

一、意見表達 vs 人身攻擊:何時只是批評,何時已成傷害?

實際情境:

「我覺得這部片節奏太慢,完全不吸引人」→ 意見表達

「導演是不是腦袋有洞?拍這什麼爛東西」→ 人身攻擊

「她根本不配紅,是靠臉而已,腦袋空空吧」→ 涉及羞辱、性別歧視、人身攻擊

 

判準:

是否針對行為 / 作品而非個人身份攻擊?

是否使用貶義、侮辱或歧視性語言?

是否反覆、公開性羞辱?(形成霸凌)

 

灰色地帶解析:

很多人在「吐槽」或「嗆聲」中忽略了語氣與對象的差異,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造成真實傷害。

尤其在匿名社群(像 Decard、PTT)中,霸凌常以「自由發言」為外衣。

 

二、公共利益 vs 隱私權:揭露某些資訊是否合理?

 實際情境:

爆料某老師曾性騷擾學生,未具名但描述明顯 → 牽涉公共安全,也牽涉隱私

公審學生作弊,把名字、照片、學校全公開 → 傷害個人隱私權,已過界

拍攝街頭違停車主臉部+車牌 → 是否必要揭露身份成為爭議點

 

判準:

是否關乎公共安全或重大公益(如性侵、詐騙)?

是否經過查證?

是否達到「最小侵害原則」(資訊必要性)?

 

灰色地帶解析:

有時「揭露」是為了正義,但過度曝露他人資訊會導致網路霸凌、人肉搜索,讓當事人遭受永久性傷害。

許多「正義爆料」演變成集體攻擊,甚至造成冤錯案(如被誤認者)。

 

三、言論審查 vs 言論自由:平台是否該介入?會不會壓抑自由?

實際情境:

IG刪除使用者對政治人物的批評留言 → 被質疑打壓言論自由

YouTube自動封鎖某些關鍵字留言(如辱罵詞)→ 被支持者認為是保護機制

Dcard限制某事件留言功能,防止灌爆 → 有人說是保護,有人說是壓制

 

判準:

是否因表達意見就遭封鎖?還是涉及仇恨言論?

平台是否公開審查標準與申訴機制?

是否採用多元審查(人審+AI+社群舉報)?

 

灰色地帶解析:

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但若沒有邊界,會變成霸凌、歧視、甚至暴力鼓吹的溫床

平台干預是否適度透明,是界線是否合理的關鍵

 

4. 國內外現行制度與做法

台灣:網路霸凌案件可依《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個資法》與《民法》請求賠償,但多屬事後補救,缺乏即時阻斷機制。

韓國:曾推動「網路實名制」減少匿名攻擊,但因侵犯隱私與技術執行困難而未能全面施行。

歐盟:GDPR保障個人資料與「被遺忘權」,平台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移除侵害資訊。

 

5. 建議與行動方案

一、教育層面:預防為主,從校園扎根

納入「網路霸凌防制教育」模組,列入校本課程
實施方式:由教育部制定教案,透過生命教育、班會課、資訊課結合網路霸凌案例教學。

教學內容:

網路霸凌定義與型態(如惡意留言、人肉搜索、私照外流、群組排擠)

被害者心理影響、加害者法律責任

如何應對與自我保護(保存截圖、通報老師、法律求助)

對象與頻率:國小高年級至高中職,每學期至少2次活動/講座。

建立「同儕反霸凌小組」
內容:由學校輔導室與熱心同學組成,受訓後擔任「同儕觀察者」,主動關心、回報潛在霸凌事件。

訓練內容:識別語言霸凌、行為霸凌、暗地排擠的蛛絲馬跡,並具備傾聽與轉介能力。

目標:提升同儕力量的正面介入,讓學生不再沉默。

 

二、政策層面:法律明確,保護具體

修法明訂「網路霸凌」為刑責事項
建議修訂:《刑法》、《兒少法》、《個資法》,針對下列行為明確定罪:

散布他人私密照/個資

發布持續性攻擊性言論

網路跟蹤、恐嚇

加重條款:針對18歲以下被害人,加重刑罰或強制輔導處分。

設置「網路霸凌通報與保護平台」
-類似家暴通報,由教育部或 NCC 建立網路通報入口(可匿名),並連動校方、警方、心理輔導、社工等。

流程:

使用者通報 → 系統自動分類嚴重程度 → 通知地方輔導團隊介入 → 必要時法律介入

保護機制:保密通報者身份、快速凍結違規帳號、同步提供心理輔導。

 

三、 社群平台層面:科技輔助,即時反應

1.AI 自動偵測霸凌言論並警示/限制

功能:針對攻擊性用語(如「妳去死」、「垃圾」、「X貨」)偵測後:

自動跳出提醒「此留言可能造成傷害,確定送出?」

多次違規者直接限制留言或停權

結合情緒分析:透過機器學習分析語氣與用詞,識別冷暴力、群體攻擊等隱性霸凌。

2.結合心理資源推播機制

偵測高風險留言時自動推送:「你可能需要幫助,請撥打1925安心專線或聯絡心理支持平台」

同時在受害人帳號上提供「立即求助」按鈕,一鍵連結心理師、校園輔導員、報案平台

 

四、預期效益

 透過此提案,希望社會大眾能在「言論自由」與「尊重他人」之間找到新的平衡點。尤其是年輕世代,更應成為網路文明的推動者,而不是隱藏在螢幕後的加害者。唯有建立健康的網路文化,才能真正實現言論自由的價值,而非讓它成為傷人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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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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