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晚安,中華民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我中華民國最近在航空業,也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打壓。
為了反制,我想到文字戰對付,如下。
全國的航空站和港口「出境」、「入境」、「出入境」和「入出境」,其實就是「出國」、「入國」、「出入國」和「入出國」。
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解釋,「出境」、「入境」、「出入境」和「入出境」不等於「出國」、「入國」、「出入國」和「入出國」,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三區各有自己的邊境。
例如從大陸到香港,對大陸人來說是出境,因為到別的境區,但還是在同一國。
從大陸到哈薩克,對大陸來說也是出境,也是在別的境區,但是是不同國。
所以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解釋,出入國(入出國)等於出入境(入出境), 出入境(入出境)不等於出入國(入出國)。
而且依照「中華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2條,就算往我國有主權的中國大陸和港澳地區也是出國。
改成「出國」、「入國」、「出入國」和「入出國」,等於再次宣稱主權,代表我是中華民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是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臺灣地區,你是入出國中華民國,不是入出境臺灣地區。
要改就是招牌、標語、公文書、印章(鑑)和廣播等等。
例如「出境大廳」更名「出國大廳」、「入境查驗」更名「入國查驗」、「出境」章改成「出國」章、「入境」章改成「入國」章。
「境外」、「境內」、「境外人士」和「境內人士」,也更名為「國外(外國)」、「國內」、「本國人」和「外國人」。
本國人,我採除外說,就是有持中華民國護照者。
另外,為了區隔「持中華民國護照者」和「非持中華民國護照者」,將「非持中華民國護照者」更名為「外國人」。
一定有人不滿意,不滿意可以陳請、請願、申訴,再不然就是不入國、出國後不再入境中華民國。
把「境」改成「國」,就是宣示我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之國家,與聯合國所有國家一樣,互不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