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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詐騙集團橫行,民眾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被騙錢財無數,造成民眾想不開,或是生活嚴重困難,家庭失和。對人性的失望,故請行政院提案至立法院,修法民眾金融機構的帳戶,不得提供三親等以外之人,如有違反處高額罰鍰,如若提供詐騙集團使用,判刑確定,若干年不得再金融機構開戶,以茲警惕
本人以及眾多詐騙集團的受害者,深受其害,根源在於詐騙集團使用民眾的金融機構的帳戶(人頭戶),為防止民眾因詐騙,而造成不幸事件,以及生活困難,家庭失和,讓警察機關,司法機構的追訴和審判 ,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和受害民眾的身心俱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