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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管轄之高雄都會公園設置2-12歲遊戲場

提議者 黃佳智

已附議1272 (時間已截止)

尚須372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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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2-18
檢核
2022-02-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4-2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曾函內政部營建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詢問高雄都會公園增設遊戲場之可能性,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回覆因過去為垃圾掩埋場故地質不穩,不適合做遊戲場,但高雄都會公園位於橋新一路一側,有一座簡易遊戲場,台北亦有垃圾掩埋場新建遊戲場的案例(山水綠生態公園),足見高雄都會公園並非全區不適合做遊戲場。目前既有遊戲場僅餘一組五歲以下使用之滑梯組,未能滿足6歲以上兒童遊戲需求,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應協助都會公園恢復其遊戲場功能,並擴大至落瀑廣場或慶典廣場,或另覓地質穩定且鄰近廁所的空地增設2-12歲遊戲場,並開放公民參與,讓高雄孩子一起設計遊戲場。

利益與影響

  1. 落實國際兒童公約之保障兒童遊戲權
  2. 有趣的遊戲場能提供兒童充足的體能活動(爬/跑/跳),刺激兒童肢體與大腦發展(四肢協調/本體覺/前庭覺/空間知覺/動態平衡能力/肌耐力/動作計畫能力等等)
  3. 讓兒童遠離3C
  4. 高雄家長不必帶孩子跑到屏東玩
  5. 孩子更有動機踏入高雄都會公園認識其中生態環境

8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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