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David C.Y. Wang
檢核未通過
目前國軍募兵困難,但仍不乏高階公務員願放棄安逸生活轉任國軍保家衛國,政府卻缺乏合適管道及相當軍階吸引此類人才。
有一位國立台灣大學畢業40餘歲體格健壯現任職於中央某部會任職之簡任專門委員,一心嚮往去野戰部隊當旅長,卻發現現行法制完有沒有轉職管道,他質疑有「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為什麼沒有「公務員簡任以上官員轉任國軍考試」? 這是否有年齡及職業的歧視而構成違憲? 有鑑於此,建議既然國家上校以上軍官可透過合法管道轉任公務人員,也應該立法規定簡任公務員可轉任上校或少將之軍階,可提高軍隊吸納高階公務人才之誘因,甚或開放薦任級公務員可轉任授予上尉至上校之軍階,俾使增加國軍人員數量及人才之多元性。
目前募兵成效不彰,甚至打出直銷及美女牌,如此將使入伍者充斥貪財好色之徒,又豈能期待軍人冒著生命危險保家衛國? 如能開放公務人員甚至簡任官員轉任相當軍階之職位,將使保守封閉之軍隊文化注入新動能,引進中高階文官跨域協調之能力、為民服務之熱忱與效率,以及危機處理之經驗,增加國防施政之透明度,當可減少「國防布」之罵名,增加軍人之榮譽感,進而吸納更多優質人才從軍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