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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員證過期為何要重新訓練再考?而其他國考(例如:堆高機、廚師、導遊、、、)不用

提議者 張魚哥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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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2-11
檢核不通過
2020-02-1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舉凡國內各項證照考試,例如:廚師、職業駕照、領隊導遊、大樓總幹事、裁判教練證、堆高機、、、等,位階已屬國家考試,只要考過縱使過期只需覆訓及格既可。

而體育署卻以行政命令發佈,救生員需再經體育署檢定過發證,且三年期限到未再覆訓檢定即失效,需重新再訓練檢定,不僅增加了安全講習,更提出要附帶體檢表和良民證,有職業歧視之嫌。

原先只需2700元覆訓檢定,造成短暫不在執業者過期要重新訓練又要花近萬元。

實屬勞民傷財,又有斂財的疑慮,建議恢復99年以前,體育署不再檢定,而是,做好良善又負責監督輔導的單位。

利益與影響

政策反覆,造成證照過期無用,勞工成本增加,泳池業者招不到合格救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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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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