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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雪茄、吸菸、電子菸等菸品使用者,在嘴唇、口腔、氣管、呼吸道、肺部等癌症或病變上,不予以健保給付。

提議者 順風

已附議3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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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2-15
檢核
2023-02-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4-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吸菸或使用菸品造成上述癌症或身體部位病變,已有足夠的認識及預知,然而對這些明知抽菸對身體不好,還硬要抽的人,就該自我負責,既然他們有閒錢抽菸,就表示對於健保給付上,不需予以和一般人同等待遇,應自己負擔醫療費用,才對沒有吸菸者公平。

2.健保黑洞越來越大,不增加保費,就開縮減一些不必要的開支。

3.有吸菸卻謊報為無吸菸者,除應負擔其本身醫療費外,尚須另以懲處,如:加倍負擔醫療費、提高健保費、處以罰鍰等

 

利益與影響

1.促進吸菸及不吸菸者的公平。

2.促進國人健康。

3.減少健保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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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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