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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流浪動物安樂死與規範餵養流浪貓犬

提議者 asdfghigh

已附議5296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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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7-10
檢核
2022-07-1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2-09-02
回應階段
2022-09-07
回應階段
2022-11-08
回應階段
2022-12-26
回應階段
2023-01-12
回應階段
2023-01-1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因應民意不願意全面禁止餵養與完全防止棄養與放養,故為防止犬隻日益增多之狀況,故要求恢復安樂死流浪貓犬

2.餵養應有政府頒發許可證才可餵養,並需於政府規範可餵養之地區、地點才可餵養,且由相關機關監督餵養狀況,是否有嚴格執行TNR,如無按照相關餵養之規範,需罰鍰,並至收容所勞動數小時,再犯加重罰款,並無法再次申請餵養許可,並將該餵養之貓犬直接收容所,數日無人領養將直接安樂死

 

3.餵養貓犬需有相關單位固定監督,如造成環境髒亂、提供貓犬飲食可能影響其健康,將取消餵養之許可與相關貓犬將送往收容所,數日後待安樂死

 

4.餵養之貓犬月齡到達可結扎或非不可抗力生理因素無法結扎以外皆需TNR,如無實施貓犬達數隻,將取消餵養許可,貓犬將送往收容所待數日後安樂死,及原餵養者除罰款,應至收容所提供數小時勞力服務

 

5.如該社區、核准為餵養地區之住戶,應提供相關獎金與環境清潔補助費用,或由相關單位提供清潔人員、餵養者協助維持街道、社區乾淨整潔

 

6.為保障台灣特有野生動物,山區一律禁止餵養貓犬,如餵養、棄養、放養,將一律經通報將其貓犬動物直接送往收容所,數日無人領養將安樂死,而任意餵養、棄養、放養之民眾將處以罰鍰與永不得飼養任一寵物與不可申請餵養許可

7.凡通報違反以上規定之餵養者之民眾,皆可獲得獎金或相關獎勵

利益與影響

  1. 減少流浪動物之侵害與要求政府須對於山區棄養、放養、餵養正視,並提供一定罰則
  2. 安樂死並非非人道之處理辦法,而是任意餵養、棄養、放養者才是不人道之人,如遵守規範,那就是能減少安樂死,並同時減少台灣流浪貓犬氾濫之問題
  3. 過去因有相關獸醫因取消安樂死而自殺,故希望政府可以正視即使是民意,仍須是合理才可執行,如無法杜絕放養、棄養、任意餵養,而無盡到管理照顧之相關行為,那取消安樂死就是個錯誤決定,也逼死了台灣一位好獸醫
  4. 應正視隨意、無系統的餵養,確實會迫害台灣野生動物,及危及人民安全,餵養不是無法管束,而是需要想更好的方法去管理,才能在野保、人民安全、流浪動物之健康有所相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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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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