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希望台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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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菸害防制法雖有成效,實施室內禁菸,甚至公園騎樓禁菸,但還是有些公德心欠缺,素質低落的癮君子在禁菸區抽菸
而目前能執行開罰者只有各縣市衛生局稽查人員,但稽查人員人力有限,且工作時間短,遇到下班時間就無法執行公權力,
且可能執行公務遇到耍流氓不配合的民眾,為了讓台灣能夠向無菸國度更邁進一步,敦請政府修法給予警察機關對於在禁菸區
違法抽菸的民眾直接開單執行公權力,畢竟警察人力和公權力的強度都比衛生局稽查人力充沛
而且科技進步,警察多數配戴手機和PDA,可掃描受罰者身分證號執行法規,為了台灣民眾健康與改善台灣空氣品質,
請賦予警察執行菸害防制法的公權力給下一代清新的環境。
1.降低吸菸率,節省健保支出
2.給予家長親子間一個乾淨無菸害的休閒空間
3.增加國庫收入
4.提高國人公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