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凜沁夜羽
檢核未通過
因上述行為罰了再罰,無法得到法律有效制裁,為顧及人民權益,建議上述行為駕駛需更換紅色的車牌,且由行為人自費,並且,只可以開自動駕駛Level3(或以上)的車上路,而Level3有個特性,就是「電腦遇到不會開的情況」時,突然就把方向盤交給你,叫你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讓電腦自動轉為船舶的自動駕駛的方式,自動駕駛的船不會撞到礁石,是因為在設定航向時,就會先確定航路上水深及有無礁石,那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先確定路上有無路樹或建築,來確保自動駕駛的汽車不會撞到路樹或建築(反正有GPS全球衛星定位,現在的GPS定位精確度已經可以達到1毫米了,所以不用怕逆向,另外包括紅綠燈什麼的都可以及時反應,現在的Google地圖都可以及時顯示停車場還剩幾個車位,這個都可以了,紅綠燈一定更可以),但是因為道路上常常前後左右都是車子或人,所以必須在「電腦遇到不會開的情況」時,讓車子發出獨特的聲音提醒周圍的人車,就跟救護車和消防車類似(但是當然聲音不能一樣),讓用路人能夠提早避開而不會被自動駕駛車撞到,此時,其他駕駛人看到紅色車牌或聽到這個獨特的聲音就會警戒而避開,而違法之車主也可能因為面子關係而減少違法行為發生
有機會減少車禍和危險行為發生,且其他用路人也可以注意到此類駕駛街而做預先提防,且因為此提案不需成本,更換車牌顏色以及更換為自動駕駛車都由該行為人自費,可促進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