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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楊恩貴
已附議13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68個附議
修改詐欺罪的刑度,應該以被害人的損失作為量刑的依據,讓犯詐欺罪的壞人能用一個較重的懲罰,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現在台灣被詐欺犯搞成全世界都認為台灣是全世界最大的詐騙國家,而且還輸出到國外,只有加重刑罰才能洗刷臭名,讓台灣及全世界的善良人民不要被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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