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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醫療用大麻合法及並簡化申請程序

提議者 林育安

已附議1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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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4-28
檢核
2025-04-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6-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台灣在醫療大麻使用方面仍需經過醫師評估病況,醫院才能再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專案核准進口。我們認為此流程過於繁瑣,因此我們認為可以改成以下方式

  • 不再需要經過衛福部管理署核准,政府可以直接進口醫療用大麻存放於醫院內部,但是如有病患需要使用,仍需要經過醫師核准才能提供給病患。

我們認為上述改善後之流程以利必要時迅速供應,可有效協助急需用藥之患者,避免延誤病情,錯失黃金治療時機。

利益與影響

我們認為直接進口醫療用大麻存放於醫院內部,能在緊急情況下,提供最迅速的治療,避免因申請程序繁瑣,而導致發生無法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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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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