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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現行國歌, 勿讓國家長期陷入黨國不分的情境。未能有新國歌前, 可由行政命令暫以國旗歌代替。

提議者 MHH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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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2-06
檢核不通過
2017-12-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查現行中華民國國歌, 並無任何法源明定為何首歌曲, 查閱歷史, 係由中國國民黨於中國大陸執政時期, 以行政命令訂定中國國民黨歌為國歌, 而在多次中國國民黨的黨內會議, 亦以黨內的決議, 決定為國歌。然而, 現行國歌既無民意基礎, 且充斥著一黨專用的意識。 國歌應該要屬於是全民的國歌。

目前我國參加正式國際會議及比賽, 成為全球唯一不得使用國歌、國旗、國號的國家, 實是揹負過去中國國民黨黨國不分的惡果, 為凝聚全民的意識, 應即日起廢除黨歌替代國歌這種不合時宜的行政命令, 此亦為轉型正義必須之事!! 國歌既然目前沒有任何法源所依據, 應該可以直接廢止。

 

利益與影響

利益: 可以彌平由於過去黨國不分下的制度下造成的『不愛國』刻版印象, 由於重新再制訂新國歌, 有助於幫助藍綠建立共識。國歌應由全民參與, 而非一黨之私可左右

影響: 若在未訂新國歌前, 暫以國旗歌為國歌, 那麼至少, 我國在國際會議及比賽裏『國歌』終於是正式的國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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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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