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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父母必須完成一定時數幼兒照護及情緒管理研習或課程

提議者 Serena

已附議9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0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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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1-17
檢核
2019-01-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3-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新生兒父母普遍無幼兒照護基礎認知,僅交由專業保母或祖父母教養非良計,應落實新生兒父母親幼兒照護的責任及義務。

新生兒父母常因對幼兒照護的觀念不足而導致情緒起伏或波動,無法保持與新生兒或幼兒的良好互動溝通,不了解幼兒而採取錯誤的教導行為,例如打、罵或施虐。

需一併考量新生兒父母親的情緒管理,因此應將幼兒照護及情緒管理列為必要之義務教育。

其責任應在有懷孕計劃下即實行,與一般自願性參加之媽媽教室有所區隔,必須由父母雙方共同參與。

利益與影響

1.在有生育計劃時即應參與幼兒照護、情緒管理等相關研習、課程或教育活動,並落實追蹤。避免生產後的手忙腳亂及沒有時間再參與相關活動。

2.在新生兒父母皆有基本幼兒照護的知識,可增加父母與幼兒的生活穩定程度,避免因無知產生的虐兒情況。

 

6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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