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Yann Wang
1.有鑑於台灣司法機關的判決無法為常理所理解的狀態常化,導致執法機關的作為結局的白工化,人民集體性的對於司法的判決無奈,而無法以常理來理解因而產生了人民集體的精神錯亂感受。
2.為了減少司法機關的負荷,並為了減少人民集體性的對於司法判決的無奈,而無法以常理來理解因而產生了人民集體的精神錯亂感受,並以紓解執法機關的負荷。
3.提案台灣應比照先見的美國合法擁有並使用槍枝的人民權力。
4.提案台灣應比照先進的民主國家美國,人民擁有合法使用槍械並合法保衛自身權利的權力。
5.政府相關部門應製訂可行的合法使用槍枝以保衛人民合法權力的相關法案並符合保衛人民的合法自衛權力的法案。
1.符合人民對於政府司法判決無奈,並在常理的判斷下無法獲得公平正義的感受而失落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