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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放寬「發炎性腸道疾病(IBD)」健保藥物給付限制,保障病患長期穩定治療權利

提議者 david

已附議320 (尚餘30日)

尚須468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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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5-27
檢核
2025-05-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本人建議健保署應修訂對「發炎性腸道疾病」(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 IBD),包括克隆氏症(Crohn’s Disease)與潰瘍性結腸炎(Ulcerative Colitis)患者的藥物給付制度,放寬目前一年期的限制,參照其他自體免疫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乾癬性關節炎等)之兩年以上標準,並鼓勵建立跨科別整合照護模式,提升照護成效與病患生活品質。

利益與影響

有效控制病情、降低復發率與住院率,長期反而可減少醫療支出。
1.多數 IBD 患者為青壯年,若可穩定治療,將可大幅提升其就學、就業能力與社會參與度。
2.減少患者因給付中斷而出現手術、造口等併發症所造成的身心痛苦與社會成本。
3.提升健保制度之公平性與一致性,保障特殊慢性病患合理醫療權利。

執行時間31天
8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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