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as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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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幼兒園不當對待、虐童及照護爭議事件頻傳,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幼兒安全問題。由於幼兒表達能力有限,相關事件往往於事後才被發現,且缺乏客觀影像佐證,造成家長舉證困難,亦影響幼兒園及教保人員之權益與責任釐清。
現行部分幼兒園雖已自行設置監視設備,惟並無一致性規範,導致錄影範圍、保存期限、調閱方式及管理機制不一,難以有效保障幼兒安全。
爰建議中央主管機關研議建立幼兒園公共區域錄影機制,針對教室、活動區域及公共空間設置監視設備,並訂定相關配套規範,包括:
一、明確規範錄影範圍及禁止設置區域(如廁所、更衣區等)。
二、建立影像保存期限及調閱程序。
三、限制影像用途,避免外流及濫用。
四、兼顧幼兒安全、教師權益及個人隱私保護。
透過制度化錄影管理,不僅可提升幼兒安全保障,亦可作為爭議事件釐清依據,降低不當對待事件發生風險,並保障教保人員與家長雙方權益。
一、提升幼兒安全保障,降低不當對待及虐童事件發生風險。
二、建立客觀影像紀錄,有助於釐清爭議責任及保障師生雙方權益。
三、增加家長對幼兒園照護品質之信任,提升公共托育安全感。
四、透過影像管理制度,強化幼兒園管理透明度與教保品質。
五、藉由制度化管理,兼顧幼兒安全、教師權益及個人隱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