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Udjat Wu
檢核未通過
提議各職業節日比照勞動節放假,如同勞動節,全國勞工放假一天,沒放假的算加班費或擇日補假一天。或類比軍人節,全國軍人雖無法同步放假一天,但仍可輪流補假一天。 那麼,提議各職業節日應可比照上述兩種節日,放假一日(或補休)。而未有輪班排班之選擇的職業,暫不列入本次討論,如:商人節。
職業節日包含:4/2社工節、5/12護士節、 6/6工程師節、 6/15警察節 、6/30會計師節 、7/1漁民節 、8/14空軍節 、9/1記者節、9/28教師節 、11/1商人節 、12/5海員節 、12/12憲兵節、12/27建築師節(上述僅提供舉例,未代表所有職業)
各大職業節日雖有表揚活動,但受益人口非代表全數從業人員,因此透過放假休息,達到實際肯定該份職業。放假之餘,更能使從業人員得到充分休息,為未來執業儲備專業知能及體力,更有褒揚各行各業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