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朝幸
已附議3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5個附議
0-3歲是人生的黃金教育期,所有的生活自理能力都在這段時期,早教制度是規劃訓練一位有能力有時間全天後可以教育孩子的老師,媽媽是母親也是教師的觀念。
時下由於各種因素,是忙,是懶、是不懂而導致孩子出生後由家人(常常是祖父母)或請媬姆日常照顧,直到3歲可以上托兒所,就交由托兒所、幼兒園接手。
有一句諺語「3歲看80」,人生在3歲前養成的習性會隨伴一生。早教就是由政府規劃一套從媽媽懷孕後可以參加媽媽老師的訓練,於孩子6個月大前取得聘任資格,於孩子6個大至滿3歲,每個月支領3萬元老師薪資。
由於要接受職務就必須參加訓練,藉此可以推動家庭教育,從成人即將成為父母的媽媽老師學習如何教育和訓練,按照課綱把每種感覺逐項建構成為認知。(培訓計劃可由主管機關訂定)家庭計劃法立法旨意,是希望家庭教育成為每個家庭,幸福美滿的根基。
時下由於少子化危機經成國安問題,除了生育率逐年下降雖說政府設了很多獎勵措施,但也不見成效,而且由於少子化家人對於新生兒的寵愛、溺愛、縱容,對寶貝的順從,已經是為害而不是施愛;雖然是竉愛,但對孩子的未來而言,確實是在害他,此種現象,卻無法阻止。
但現在可以透過實施媽媽老師制度把愛正向的從每一個媽媽老師帶進他們的家,讓社會每個人都重視家庭教育,都知道教育孩子的重要性,社會的風氣,一但形成,必然安定,和諧。
亂世用重典一切從根本教育著手,早教只要到孩子3歲,前後30個月的薪資,如果比起長照平均要7年多,那早教的投資那就太值得了。
提案人個人經過多年研究以及實施早教之後的人格發展、智能發展、體格發展、抗壓、勇氣、學習能力。每個實施個案都一致的良好發展,如果政府對於教育要大力改革就必須建立早教制度。